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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
纹绣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

时间:2024-04-25     

一、定义

以美化人物形象为出发点,运用特制的工具及色料,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在面部五官等处进行妆饰的服务能力。

二、适用对象

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、就业的人员。

三、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


能力名称:纹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职业领域:美容师

工作任务

操作规范

相关知识

考核比重

(一)

准备工作

1.能根据客人的脸型和气质及需求设计出适合的形状和图案

2.能按要求对顾客操作部位进行消毒

3.能按要求选择纹绣工具并进行消毒

4.能根据顾客的肤色进行调色

1.卫生的基本知识

2.消毒的基本知识

3.色彩常识

4.美学常识

20%

(二)纹绣

1.能按已设计好的形状定点、定型

2.能准确使用纹绣工具和颜料对图案和形状进行上色

3.能根据图案和不同的部位进行色彩的深浅调整

4.能与客人嘱咐后期的注意事项

5.能使用修复液把已操作好的纹绣部位做有效的保护和护理

1.纹绣的手法

2.上色的深浅、层次、线条的细致和流畅

3.修复产品的选择

4.纹绣后的注意事项

40%

(三)处理相关问题

1.能识别出纹绣常见的相关问题

2.能针对纹绣相关问题进行指导,并提出解决措施

1.常见纹绣问题的种类

2.纹绣相关问题的常用产品及使用方法

20%

(四)改色改型

1.能及时进行改色、改型

2.能使用仪器或其他相关工具进行褪色处理

1.沟通技巧

2.纹绣褪色仪器和工具使用的相关知识

 

20%


四、鉴定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达到法定劳动年龄,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。

(二)考评员构成

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美容纹绣相关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;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
(三)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

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方式。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分钟。

(四)鉴定场地设备要求

1、场地

考场面积不少于50㎡,能放置10套美容床。操作场地光线充足,空气流通,水电等基础设施良好。

2、设备、设施

(1)考场备有桌椅、美容床。

(2)消毒液、消毒工具。

(3)纹绣所需的色料、辅料、纹眉机。

(4)修复产品。

纹绣专项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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