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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直播营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时间:2024-04-25 一、定义 运用视频直播软件,在互联网平台,通过视频直播方式进行线上商品推广、销售。 二、适用对象 运用本项能力求职、就业的人员。 三、考核内容
四、考核要求 (一)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,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。 (二)考评员构成 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营销相关或相近职业考评员。 (三)考核方式与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:笔试与模拟实战相结合。 考核时间:60分钟。 (四) 考核场地与设备要求 考核场地: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,操作场地光线充足,整洁无干扰,空气流通,符合安全、卫生标准。 设备要求:win10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,以及视频摄像头、补光灯、电容麦克风、麦克风支架、监听耳机、外置声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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